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条件

更新时间:2017-12-08 18: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的事实行为。那么,具体的无因管理之债是什么的呢?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无因管理之债的含义

  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称之为无因管理之债。

  二、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条件

  1、客观要件第一、管理他人事务所谓“事务”,是指为足以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一切事项。凡任何适于为债之客体的一切事项均属之,但单纯的不作为,则不包括在内。凡不适于为债之客体的事项则不适合为管理的事务,包括宗教、道德或习俗的事项、例如为他人祈祷,为他人荐言等;违法行为,例如为保护行窃之人,而藏匿赃物等;须经本人授权方可实施的行为,如公司股东投票等。所谓他人的事务,是指无因管理的事务须是他人的事务,而非管理人的事物。他人的事务,包括客观的他人事务和主观的他人事务。客观的他人事务,是指依事务的性质,当然属于他人的事务,如为他人所负债务而为清偿。主观的他人事务是指事务在性质上与特定人无当然的结合关系,须依管理人的意思以决定是否属于他人事务,或称中性事务,例如购买物品系为他人利益之意思而为,则为他人事务所谓管理他人事务是指实现他人事务的内容的行为,这种行为,不限于管理行为,如保存行为、改良行为、利用行为等,还可以是处分行为。

无因

  2、无法律上的义务管理人依法定或约定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是有法律上义务管理他人事务,不成立无因管理。第一、依法律直接规定对本人负有义务,不成立无因管理。私法上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监护人被监护人的财产,遗嘱执行人对于遗产等均有法定的管理义务,不成立无因管理公法上如警察的救助行为,消防队员的救火行为,为其公法上的义务不成立无因管理。第二、依合同对本人负有义务,不成立无因管理例如因委托、雇佣、承揽等合同,管理人为本人管理事务乃基于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成立无因管理。管理人虽负有法律上的义务,如超过其义务范围而处理事务时,就其超过部分,仍属于无义务,构成无因管理例如共有人中之一人,超过自己之负担部分,为他共有人支付费用时,就超过其义务范围之限度,为无因管理。

  3、管理人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即有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

  三、无因管理的法律效力

  1、阻却违法,即管理人的管理行为成为合法行为;

  2、在本人和管理人之间产生债务关系,即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是无因管理之债的发生根据,无因管理之债是无因管理的效力,其内容是管理人与本人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

  通过上文介绍,无因管理之债包含了含义、构成条件和法律效力这三个方面。无因管理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管理人的意志内容有意义,其是否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是能否成立无因管理的重要条件。无因管理在管理人与本人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对不能在当事人间发生债权债务的事项的管理则不能构成无因管理。看完上文的介绍,如果您对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还存在疑惑的或者遇到这方面的律师的,建议直接咨询找法网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安全隐患构成条件
不是很安全,建议你慎重考虑
关于恐吓威胁构成条件打官司
您好!您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了解具体的案情以便争帮你按部就班去争取更多的权益,以免重判,以免遭遇刑讯逼供做出对自己不利的虚假陈述。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请给好评,谢谢。
构成赌博的条件有哪些
这个按照重庆的作法是涉嫌的。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有什么可以为你服务的?
你好,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帮到您的?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若银行不给办理新卡,先问清不给办的具体原因。要是因身份信息存疑,就尽快提供能证明身份的有效材料;若涉
你好,保留好平台的证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保留好记录
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话,肯定是有判决书的,可以询问审理法官。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0分钟前
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同学未经你同意把丑照发网上,侵犯了你的肖像权。你先保留好照片在网上发布的证据,比如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