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1-12-03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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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在进行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时,是需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的,因为这两者是属于不同情形下才会各自触发来的。那么今天就跟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刑事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
刑事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二、
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以及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三、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
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
1、起诉。
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
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认诺。
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
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刑事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是不同的,中止结束后,时效继续计算。而中断的话时效重新计算,这对于原告有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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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有没有法律依据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不同。中止因客观原因在时效最后六个月发生,时效仍有效;中断则因当事人行为随时发生,时效重新计算。处理方式上,中止需等待障碍消除,中断则通过积极行为实现。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法律如何规定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
1. 诉讼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而时效中止则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 诉讼中断是由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而诉讼中止则是当事人主观意志无法左右的事实。
3. 诉讼中断后,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而诉讼中止则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1.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 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 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区别是什么?
一、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有哪些
1、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有三个区别:
(1)发生的原因不同。前者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导致无法行使请求权,后者则是因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
(2)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后者则可能发生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
(3)法律效果不同。前者在障碍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后者则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以及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被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