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无行为能力人护理事故的突出表现

更新时间:2012-12-19 07: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次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应设立监护。所谓无行为能力人是指完全没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能力的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第二款和第13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应设立监护。所谓无行为能力人是指完全没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能力的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第二款和第13条第一款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种:一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二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具有独立进行部分民事活动能力的人,也包括两种人:一种由《民法通则》第12条第一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另一种由《民法通则》第13条第二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医学教育网整理发布]。”

  监护制度是为了保护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能力的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由此可见,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三: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监督教养被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保护其合法权益;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及其他不法行为承担财产赔偿责任。在医疗实践中,未尽监护职责的情况主要发生在儿童或精神病医院或科室。由于儿童和精神病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在医院期间的监护责任临时由法定监护人转移到医院,在此期间被监护人受到损害或者给别人造成损害,医院要承担未尽临床职责的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6第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有些儿童或精神病医院或科室,采取封闭式管理,不准许家属陪床,如果由于院方的过失或疏漏造成病从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某儿科医院一护士,某日提着两大铁壶开水回到病房,在走廊上与一突然从病室中跑出的7岁男孩相撞。开水不仅将男孩的双腿和双脚严重烫伤,还由于孩子被拌扑倒,烫伤了面部。医院立即进行了积极有效地救治,同时通知患儿家长。虽然烫伤的一切费用均已由医院承担,但由于患儿腿部遗留烫伤疤痕,家长要求医院赔偿,医患双方发生争执,遂患儿家长诉至法院。对此医院也深感不平,本案中提水的护士因患儿冲撞也被烫伤,治疗、误工也造成了一定损失。但法院审理认为:该儿童医院实行无赔护制度,孩子住院期间完全由医院履行监护职责,在此期闪电战受到损害或损害了另人,均由临时监护人棗医院承担责任。判令医院赔偿患儿交通费、家长陪护误工费、营养费、今后的治疗费等共计6326.53元。对医院因护士受伤要求赔偿的反诉不予支持。 医学 教育网搜集整理[page]

  另有一例,某精神病院一精神分裂症住院病人,某液发作幼觉及妄想,上厕所回来,突然对邻床正在睡觉的病人发起攻击,用拳头猛击被害的眼部,虽被疗迅赶来的医务人员及时控制住,但仍打伤人被害人的左眼。后经检查证实,造成了被害人左眼睑、结膜瘀血,视网膜剥离,经过眼科医院的两次手术,被人的视力仍明显减退。被害病人家属在赔偿的问题上与医院不能答成一致见,便诉于法院。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害人系行为能力人,在精神病院住院期间身体受到伤害,对此精神病院负有责任,应予赔偿。判令该精神病院赔偿被害病人医疗费、交通费、家属误工费、营养费、今后治疗费等共计45874.82。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分别是什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主要差别在于对于自我的控制能力,两者的区别其实是法律强制规定的,客观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有可能存在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更成熟的心智。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三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律师解答动态
朗娜律师
朗娜律师
4分钟前
你好,有什么法律问题要咨询的,我们可以给你做法律援助
是什么情形下扣工资的呢
被骗可以先报警,你报过警吗
刘江律师
刘江律师
12分钟前
这种情况很可能涉及非法的高息放贷,属于不正规甚至违法的借贷行为。合法的借贷关系中,利率是受到严格限制
刘江律师
刘江律师
13分钟前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当事人赔偿相应的损失。虽然吉他弦断可能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所要求的“数额较大
你好这个是违法的侵权行为可以请我们固定证据整理材料走法律途径维权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