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生婴儿落户须知
更新时间:2012-12-19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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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新出生婴儿落户须知凡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随父母自愿选择。2、出生证、准生证各复印件一份(落户时必须带上原件)两证章子必须盖全。出生证(盖章处指妇幼保
新出生婴儿落户须知
凡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1、随父母自愿选择。
2、出生证、准生证各复印件一份(落户时必须带上原件)两证章子必须盖全。
出生证(盖章处指妇幼保健站)准生证(盖章处指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3、三个月内新出生的婴儿直接落户,超过三个月经所长审批方可落户。
4、结婚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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