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怎么办理,去哪里办理
更新时间:2021-05-16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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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都知道夫妻爱的结晶在出生之前是需要办理准生证明的,办理方式也很简单,只需要夫妻两个携带好个人的身份证件、家庭户口本以及夫妻的结婚证去到当地的办事处就可以办理了。那么准生证怎么办理,去哪里办理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准生证怎么办理,去哪里办理
准生证一般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准生证在父母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均可办理,不一定非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但办理过程中需要女方户口所在地的配合 如果想把宝宝上在男方城市的户口上,那么建议到男方城市去申请准生证,否则将来为孩子上户口的时候,手续会繁琐复杂很多。
1、办理前先打电话咨询,避免来回奔波:出发前先详细咨询单位人事/档案寄存地/计生办/街道办工作人员,对这些办证细节要提前问清;
2、集体户口可先和公司人事或存档人才市场咨询,个人户口可先向街道办计生部门咨询。

二、办理准生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1、如果夫妻二人都是初婚(已经拿了结婚证)、未生育(小孩是第一个孩子),那么在小孩出生之后补办准生证也是可以的,不会罚款。
2、如果是初婚,但是是在小孩出生之后才拿结婚证,根据各个省份的计划生育条例的不同,是否处罚、处罚的额度也会有所不同,部分省份会对未婚先生育的这种情况给一个补救的时限,在小孩出生多久之内补办结婚证的可以免于处罚。
但有些地方就不会,而处罚的额度,几乎各省份的条例都不会给出一个具体的数字来说处罚多少钱,而是给出一个倍数,对不同的生育情况给出不同的征收倍数。
罚款的具体金额则是以计征基数乘以倍数。(不过,不同地方的条例有修改,可能不会罚款,具体情况看各地方条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准生证怎么办理,去哪里办理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准生证一般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准生证在父母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均可办理,不一定非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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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办准生证哦?
法律分析:
1. 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
2. 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 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 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出具出生证明。
外地人员在哪里能办准生证?
法律分析:办理准生证一般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准生证需要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的配合,具体涉及的部门包括:男女双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乡级计生办或街道办,以及县计生办或区计生办。
在哪里可以办准生证?
法律分析:准生证的办理需要双方户口所在地配合。准生证如何办理?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能比较容易办理准生证。 1、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 2、同时准备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故建议,可以有一方写无业。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完成上述4条任务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三条 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