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是侵权之债得到适当履行侵权行为人履行侵权损害赔偿之债和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直接体现了国家的强制力。我国的《民法通则》和《侵权法》都对侵权民事责任作出了相关规定。
侵权民事责任形式,是指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具体的民事责任方式。 侵权民事责任形式具有如下特征:
(1)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是落实侵权责任的具体措施。
(2)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不仅是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判令不法行为人承担责任的方法,而且也是不法行为人应向受害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即表现为国家对被侵害的权利所采取的补偿与救济的方法。
(3)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主要是财产性的,但又不限于财产性民事责任形式。
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
(1)停止侵害。当侵权行为人实施的侵权行为仍然处于继续状态时,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法院责令加害人停止侵害人身或财产权的行为。这是一种基本的侵权民事责任形式。停止侵害可以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侵害后果的继续扩大。如果侵权行为尚未实施或已经施行完毕,则不适用此项责任形式。
(2)排除妨碍。当侵权行为人实施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无法正常行使时,受害人有权请求排除妨碍。该妨碍首先应当是实际存在的。其次,该妨碍应当是不法的,即对人身、财产权利构成妨碍应当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如果是合法行为则无权要求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当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或存在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危险时,处于危险中的人有权要求行为人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4)返还原物。当侵权行为人没有合法依据,将他人财产据为己有时,受害人有权要求其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物的追及权的表现形式,根据民法理论,无论物权标的物辗转于何人之手,其所有人均可要求物的占有人进行返还。返还财产的适用条件包括:其一,只有对于被非法占有的财产才能要求返还。其二,被要求返还的财产应该客观存在。如果原物已经灭失,返还财产便不可能,所有人只能依法要求赔偿损失。其三,要求返还的财产一般应当包含孳息。
(5)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指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坏或形状改变,受害人有权要求加害人对受损财产进行修复或采取其他措施,使其恢复到原来状态。恢复原状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其一,被损害的财产有恢复的可能。其二,被损害的财产有恢复的必要。通常而言,对于损害的财产能恢复原状的,应当尽量恢复原状;只有难以恢复时,才要求予以赔偿。恢复原状的费用,应由加害人承担。
(6)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7)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是指侵权行为人通过向受害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的方式以弥补受害人心理上的创伤。进行赔礼道歉的方式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是不公开的。
(8)赔偿损失。
侵权民事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具有民事责任的特征,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法(违反合同或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具有强制性、财产性、补偿性等特征。侵权民事责任主要体现的是一种损害-补救关系,遵循“无损害无赔偿”的原则,因此实际损害的发生是侵权责任成立的必备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