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制度概念
更新时间:2012-12-19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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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物权法》颁布以前,由于我国民事立法中没有明确确立善意取得制度。因此,对于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理论界主要是通过对善意取得制度起源的考察进行界定的,可以说是众
在《
物权法》颁布以前,由于我国民事立法中没有明确确立
善意取得制度。因此,对于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理论界主要是通过对善意取得制度起源的考察进行界定的,可以说是众说纷纭。例如:有的学者将善意取得概括为:“善意取得也称即时取得,是指在无处分权的动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动产转让第三人的情况下,受让人因善意而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还有的学者认为:“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无权处分其占有的动产,如果他将该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不论理论界关于善意取得制度概念的表述如何不同,但是,其本质仍是
继承了传统的善意取得制度理论。传统理论上的善意取得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善意取得制度仅适用于动产,不适用于不动产;其次,让与人是无处分权人;再次,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出于善意,而非恶意;最后,受让人已经取得受让财产的实际占有。
然而,我国过去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上所承认的善意取得制度与传统理论上的善意取得制度又不完全相同。其不同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的相关司法解释承认了赃物的善意取得。如1965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暂行规定》第六项规定:“在办案中已经查实被犯罪分子卖掉的赃物,应该酌情追缴。对买主确实知道是赃物而购买的,应将赃物无偿追缴;对买主确实不知道是赃物的,而又找到了失主的,应该由罪犯按原价将原物赎回或赔偿损失,退还原主,或者按价赔偿损失;如果罪犯确实无力回赎或赔偿损失,可以根据买主与卖主双方具体情况进行调解,妥善处理”。第二、我国的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善意取得不仅适用于动产,也适用于不动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如《票据法》第12条“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第三、相关司法解释确明确规定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所有权以外的他物权。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4条规定:“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
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物权法》基于我国正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基本国情,在充分借鉴世界各国立法经验和总结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在第106条对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作了明确的界定。根据该条的规定,笔者将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概括为:善意取得,是指财产无权处分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受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或者他物权。[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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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善意取得要件
善意取得涉及确认无权处分、验证受让人善意、确保合理价格及完成物权变动。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等,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方式。
善意取得制度有什么
1、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有:
(1)受让人须通过交易从转让人处取得财产,非交易行为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转让人须为无处分权人;
(3)转让处分的标的物须为动产;
(4)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占有。受让人在接受财产时不知,也不可能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时才为“善意”,否则为恶意,就不能适用善意取得;
(5)善意受让人取得占有的动产须是合法脱离所有人占有的财产;
2、关于善意取得的效力,善意取得一旦成立,善意受让人即时取得财产所有权,成为财产的合法所有人,而原权利人的所有权及请求权一并丧失。原权利人有权请求非法转让人返还不当得利或赔偿损失。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符合特定情形的,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相关规定。
善意取得是指什么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而产生的一项法律制度。善意取得,是第三人不知并不应知转让人是非法转让,一般是误信其为所有人或其他有处分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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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br/>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br/>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br/>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br/>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br/>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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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br/>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