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大规模的买卖快递单信息是否构成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出于需要,客户将个人信息提供给快递公司,快递公司就有义务保护好顾客的个人信息,快递单上记载有收发货人的联系电话、住址、姓名等个人信息,倒卖快递单与直接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性质是一样的。”
“就单位而言,触犯前两条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对于被非法泄露信息的公民个人,如果造成经济损失的,也可以依照相关民事方面的法律规定提起诉讼。
快递单上有姓名、具体地址、联系方式等完整的个人信息,这些详细的个人信息在被泄露出去后,就可能产生“谋财害命”的后果,如不法分子冒充快递员入室抢劫、强奸、谋杀、敲诈勒索等刑事犯罪。他还建议,工商、消协、公安、行业协会等各方力量必须形成合力,“出重拳”严厉处罚兜售客户信息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
对于快递人员出售客户个人信息,要治理这种现象,不仅仅是快递公司的责任,其他相关部门也应承担责任,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管。
据了解,一条快递单信息的流转要经过多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存在信息泄露风险。例如,快递发出时会生成一张印有发件人和收件人个人信息的面单,一式四份,发件人、收件人、快递营业厅、工作人员各一份,这些单号就成了信息泄露的隐患。即使收件人将个人的那份销毁掉,也存在其他三个环节的信息泄露。
一些网站给出售个人信息的卖家提供了平台,而这些网站也需要监管。此外,相关部门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应该加大处罚力度,推动快递行业完善制度,建立诚信体系。
此外,有买就有卖,因为市场需求给泄露信息的人创造了机会,因此加强对买方的监管和处理力度也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