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与隐私权有哪些区别?
更新时间:2012-12-19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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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相邻关系是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隐私
相邻关系是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 在行使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而隐私权是指公民个人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涉的正常生活不受他人非法干涉,涉及个人的有关事项不受他人擅自公开的权利。单从含义字面上来看,很难看出两者间有什么联系,但在实践中两者却常常有冲突.对于两者的具体区别,前者强调的是对共同关系利益的保护,让相邻各方让渡出自己的一点权利来达到共同的和谐,而后者强调的是对个体的保护,是在公共空间中屏蔽出一块空间留给个人.而二者间的冲突往往发生在需要让渡出去的权利被当事人认为是有关隐私的权利的情况下,因此如何权衡利弊予以取舍就成为实践中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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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知道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有哪些?
相邻关系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属用益物权)。
相邻关系的发生基于法律的规定;地役权是通过当事人签订合同产生的。
1、相邻关系视法律为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使用人行使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提供了最低限度的便利和容忍义务;
地役权的内同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2、相邻关系的权利取得是无偿的;地役权合同是有偿的。
3、相邻关系要求的程度较低,都是来保障不动产使用来说的(如房屋使用时最基本的采光、通风、通行、排水等等,说的夸张一点,如果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则不动产在某种程度上不能使用);而地役权要求较高,主要是提升不动产价值来说的(如向远处眺望、便利的通行等等,如果不严谨的说,地役权收到侵害,则不动产的价值会降低到普通不动产的一般价值,但不会影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