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出老千坏了江湖规矩 遭遇敲竹杠被逼写下欠条
更新时间:2012-12-19 08: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赌博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杨某、刘某和王某(另案处理)在赌博时发现有人出老千,居然动起了敲对方竹杠的歪脑筋。他们逼迫对方写下欠条,并为了勒索钱财限制对方的人身自由。
赌博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杨某、刘某和王某(另案处理)在赌博时发现有人“出老千”,居然动起了敲对方竹杠的歪脑筋。他们逼迫对方写下欠条,并为了勒索钱财限制对方的人身自由。7月4日,河南省
许昌市
魏都区人民法院以
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杨某、刘某各拘役5个月。 2010年12月22日晚,杨某、刘某伙同王某与安某在市区一家洗浴中心以“推丙”的方式赌博。安某频频赢钱,引起了杨某、刘某和王某的怀疑。他们留心观察之后,终于发现安某在赌博时,经常会假装不经意地做一些“小动作”,原来他是在使用遥控器控制骰子,以此进行作弊。杨某、刘某和王某大为恼火,他们先是向安某索取赌资,让他把赢的钱“吐”出来,之后又以安某坏了“江湖规矩”为由,逼迫其写下一张5万元的欠条。 为了给安某施加压力,让他多拿出一些钱来,杨某、刘某和王某将安某带到
鄢陵县一家宾馆内,限制他的人身自由直至第二天凌晨。安某为了脱身,答应回家凑钱,杨某、刘某和王某才将其释放。 12月23日上午,杨某、刘某和王某和安某通过电话商定,由安某拿出4000元现金,将欠条赎回,双方把见面地点安排在了市区八一路一所学校门口。而此时,安某由于不堪忍受杨某、刘某和王某三位赌友的轮番敲诈,已经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十多分钟后,杨某到约定地点取钱,就在他从安某手中接过4000元现金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刘某结伙敲诈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杨某、刘某认罪态度较好,且赃款已经退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中国法院网讯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