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点评网”告“爱帮网”擅自复制商户信息侵权

更新时间:2012-12-19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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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因认为“爱帮网”使用了“大众点评网”内的商户介绍和点评内容,“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爱帮网”的经营者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因认为“爱帮网”使用了“大众点评网”内的商户介绍和点评内容,“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爱帮网”的经营者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爱帮聚信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在爱帮网(http://www.aibang.com)首页明显位置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和维权费用5万元。据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于4月23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诉称,大众点评网创建于2003年4月,目前已经发展为中国最大的城市生活消费指南网站。其主要致力于为中国消费者提供本地的餐饮、休闲、娱乐等商户介绍其点评信息。大众点评网中的商户介绍和用户点评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选择相关商家和服务的重要参考资料,并进而为大众点评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原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原告投入大量人力和资金创作了相关商户介绍信息,并享有其全部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同时,根据远高于大众点评网注册用户签订的在线协议,原告独家拥有大众点评网中所载用户点评内容的著作财产权。
原告认为,被告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复制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商户介绍和点评内容,刊登于其经营管理的爱帮网(网站主域名为aibang.com)上。被告利用非法复制的商户介绍和点评内容,试图建立“最大、最全的生活信息网上平台”,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广告招商活动。
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利,原告多次与被告进行正式交涉,被告均拒绝停止侵权行为反而扩大了侵权的范围和持续时间。根据著作权法相关之规定,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故意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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