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摔成骨折 六旬老妪状告超市赔偿
更新时间:2012-12-19 08:1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年过六旬的高老太太(化名)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去超市购物,却摔成了骨折。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据高老太太称:2009年12月
年过六旬的高老太太(化名)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去超市购物,却摔成了骨折。日前,
北京市
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
生命权、
健康权、
身体权纠纷。
据高老太太称:2009年12月里的一天,她到天天购物中心(化名)购物时,在该购物中心四层的洗手间因为地面积水湿滑,摔倒在地,造成左腿膝盖粉碎性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了二十多天。这起事故发生后,天天购物中心安排两名工作人员立即送她到医院就诊,并支付了诊断费用。后来她转到另一家医院治疗后,天天购物中心不再到医院进行看望,也不再垫付任何住院治疗费。当高老太太再次就相关赔偿费用与对方进行沟通时,始终未能达成协议。高老太太认为天天购物中心作为经营机构没有尽到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自己在购物过程中摔倒受伤,因此,对于自己因此次受伤支出的各项费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故高老太太一纸诉状将天天购物中心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该购物中心赔偿自己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5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在超市摔倒,腿走不动,怎么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我在超市摔倒,骨折怎么办
超市员工在超市摔倒骨折赔偿的费用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