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模告摄影师迷奸性侵 法官听录音判其败诉

更新时间:2015-02-07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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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台北市一名曾被某大网站票选为桌历正妹的外拍女模,去年泣诉被网上认识的张姓摄影师迷奸性侵,但法院调阅双方对话纪录,发现当天完事后女模还有说有笑,怀疑是女模爱上张男,献身...

  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台北市一名曾被某大网站票选为“桌历正妹”的外拍女模,去年泣诉被网上认识的张姓摄影师“迷奸性侵”,但法院调阅双方对话纪录,发现当天完事后女模还有说有笑,怀疑是女模爱上张男,献身却等不到对方说“喜欢”,恼羞成怒反告性侵,日前宣判张男无罪。

  检警调查,现年24岁的吴姓女子“达达”(化名),拥有修长美腿好身材,在网上小有名气,私下常接外拍工作兼差。去年4月,网上认识一名业余的“摄影宅”,双方聊了一阵子后觉得很合拍,遂约定7月至台北市大安区丹迪旅店外拍。

  达达供称,当天拍摄作业告一段落后,张男忽然从背后抱她,她因喝酒加上害怕关系不敢反抗,惨遭摄影师压制脱衣性侵,后在友人陪同下前往台大医院验伤报警,并提供她与色狼的谈判纪录等资料做为证据

  但法官观看旅馆和附近店家监视器画面,发现原告宣称自己被性侵,却与被告一起走出丹迪,并在男方陪同下到捷运站搭车;另外,根据手机讯息,达达在上警局前一刻,人在医院验伤同时仍与张男聊得很开心,甜蜜地连叫对方3次“坏蛋”,反应不似性侵被害人,法官直觉事有蹊跷。

  后来法官又听双方对话录音,达达在里面承认张男没有硬上。法官认为,达达明显是与张男合意性交,但她主观认知“如果不是男女朋友,做爱就算强奸”,因无任何证据可支持被性侵说法,当庭判张男无罪。判决出来没多久,达达就把自己的个人社交网站账号、无名资料通通删除,记者目前无法联络到本人询问她对此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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