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赔款分配生隙 父母与子女对簿公堂
更新时间:2014-12-04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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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乐青年王某意外身亡后获赔32万元,哪知,王某的外公外婆竟因为赔偿金将儿女柴亮、柴红(均系化名),也就是王某的养父和生母二人告上法庭。近日,甘肃省民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起死亡赔偿纠纷案。原...
民乐青年王某意外身亡后获赔32万元,哪知,王某的外公外婆竟因为赔偿金将儿女柴亮、柴红(均系化名),也就是王某的养父和生母二人告上法庭。近日,甘肃省民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起死亡赔偿纠纷案。
原告柴某夫妇系王某外公外婆,该案二被告柴亮、柴红是亲兄妹,王某系柴红之子,因王某出生不久后其生父过世,柴红改嫁后将王某交由柴某夫妇抚养照顾。2009年,王某成家娶亲时,柴某夫妇与柴亮商议,由其负担王某成婚所有费用,婚后王某随柴亮共同生活。2011年9月18日,王某发生交通事故身亡,获各项赔偿共计32万元,此款当时交由民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保管。但柴某夫妇与柴亮、柴红在分配上存在严重分歧。
法庭审理后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判决死者赔偿金等32万元,扣除丧葬花费4万元,剩余的28万元,分割给二原告14万元,第二被告柴红8.4万元,补偿给第一被告柴亮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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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分配原因
小孩抚养权。如果有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两周岁以上,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另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