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父母对孩子的态度,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孩子,对她性格的发展也会起到很大的作用。其实孩子就是父母的翻版。一个生活在快乐家庭中的孩子,她浑身洋溢着快乐。有的小孩长大后性格的偏差,很大程度上都是小时候教育的偏差。世上没有坏孩子,只有不合格的父母。一个社会中,儿童无疑处于弱者地位,他们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无法准确判断隐患和危险的存在,他们的健康、安全、快乐甚至生命主要依赖于父母和成人社会的赋予和保障。为儿童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可以说父母是第一责任人,父母应当首先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对于那些不称职、不合格、漠视儿童权益的父母应当给予处罚直至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事实上,我国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早就有明文规定,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因此,当务之急是使法律的规定落到实处,促使父母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