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满足下列申请条件之一,予以办理:
1、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时可申请补领。
3、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需要换领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身份证年限快到期了,可以提前办吗?的相关内容。在期限前三个月就可以办理身份证件了,带好相关的证件交给派出所。而且还可以延迟办理。以上有详细的说明。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