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并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经营范围不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一并申请办理。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登记条件: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登记事项: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一)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
(二)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
(三)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办理时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以上就是关于注册个体工商户条件的相关介绍,对于个体工商户的注册要了解一下具体的申请方式,可以去当地所在的工商所直接申请,也可以通过电子数据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来进行申请。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