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3、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验原件);
4、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复印件(验原件);
5、已先在国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国地税共管户,应提供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6、纳税人有应税房产、土地、车船的,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已办理过户或注销的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此外,提交的资料由主管税务局综合服务岗受理审核。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分别适用简易程序、审核程序、检查程序。最后,税务机关会向纳税人打印税务登记注销证明,并收回税务登记证件。
营业税已改成增值税,增值税个体享受小规模优惠:月销售10万,季度销售30万以内免增值税 .
1、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3、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点损失的,其生产经营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可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4、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比照执行。
5、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1)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具体内容,按照中发〔1998〕10号文件的规定,包括以下八项内容: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避孕节育咨询;优生优育优教咨询。
(2)营业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个人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个体工商户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对在社区内从事家政、环境卫生、交通安全、治安保障等服务业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一同免征,免征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6、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比照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退役士兵须持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核发的自谋职业证明材料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
7、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体所得税。
8、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职工下岗证,经核实经营执照、身份证后,可免收办(换)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9、凡个人开办的、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家承认学员学历的各类全日制普通学校,个人举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婚姻介绍所免征营业税;个人举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0、个人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其取得的租金收入,自2000年起至20002年底止3年内免征营业税。
11、个人经营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至2003年7月止3年内免征营业税。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至2003年7月止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1、营业税的起征点是按月1000到5000元,具体范围由各省财政局、税务局,如山西抄省地税局晋财法2003文件中规定山西省的起征点为1000元。
2、下岗失业人员,下岗职工,特困职工(指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袭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经营的饭店可享受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维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zhidao,以8000元的限额为准,依次减免上述各税。三年后开始计征各税。
3、军转干部以及为安置军转干部(安置人员占总人数60%以上的)可在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你如属于1-3的范围,就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申请减免税。随便说一下,税务登记证的工本费如在2的范围内,也应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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