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机关法人?
更新时间:2012-12-19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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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权力,以国家预算作为活动经费,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级国家机关。机关法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机
机关
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权力,以国家预算作为活动经费,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级国家机关。机关法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机关法人主要从事国家行政管理活动。行政机关法人的活动方式是利用国家权力对教育、文化、军事及其他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同时,从事司法活动的法院、检察院也属于机关法人的范畴。
(2)机关法人成立的方式为特特设立。由于机关法人的设立取决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因此其设立无须经专门机构核准登记。
(3)机关法人的经费由国家预算拨给。机关法人只进行行政管理,不从事经营活动,因此机关法人无法像企业法人那样通过经营获得盈利,机关法人的活动经费由国家拨给。
(4)机关法人不得从事商业经营,不得乱集资、乱收费,同时不得滥用经费。这是对机关法人的限制性要求。
特别提示 (1)机关法人不得经商,但不表示机关法人不能参与民事活动,否则就称不上是法人了。机关法人可以法人资格与其他主体进行经济交往,如购置办公用品等。(2)机关法人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和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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