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与负责人区别

更新时间:2021-08-09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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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人对于一家企业来说,一般都是由十分重要的人来进行担任的,那么对于企业来说,企业法人与负责人区别?企业法人需要注意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法人与负责人区别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

  企业负责人是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的登记注册事项之一。负责人是指代表经营单位及分公司行使职权、主持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人。一般由经营单位或分公司所从属的上级法人单位(企业法人、公司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任命。

  二、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有哪些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说来,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

  三、法人注意事项

  (一)、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民法通则》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二)、《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企业法人与负责人区别的相关内容,去进行企业法人和负责人是需要进行区分的,即使都可以代表企业去进行一些活动,但是还是有些区别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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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是可以收集证据是可以直接起诉对方的
你好,应聘之后与实际应聘职位不符,可以要回违约金的。
你好,方便描述具体案情,进一步详谈给出解决方案
倪倩律师
倪倩律师
2小时前
你好,建议你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清楚。
倪倩律师
倪倩律师
2小时前
你好,这个问题你可以报警试试。
你好,如果是双方自愿的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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