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在投资主体上具有惟一性,这是区别于合伙和公司等多元投资主体企业的基本属性。
2.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企业财产(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出资财产与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的惟一所有者。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等于投资人个人债务,投资人以其个人全部财产而不是仅以其投入该企业的财产对债务负责,即承担无限责任。
4.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须依照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
5.个人独资企业须在中国境内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住所地应在中国,它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立,依法取得中国国籍。
6.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经济实体,属于企业的一种形式,有企业名称或商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并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行为和参加诉讼活动,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
合伙企业是依照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的法律特征:
1.合伙协议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协议是处理合伙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内部法律文件,仅具有对内的效力,即只约束合伙人,合伙人之外的人如欲入伙,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在合伙协议上签字。所以,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也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此即合伙的契约性。
2.合伙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1)出资是合伙人的基本义务,也是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前提。
(2)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人必须共同从事经营活动,以合伙为职业和谋生之本。若相互之间无共同经营之目的与行为,则纵使有某种利益上的关联,也非合伙。
(3)合伙从事的行为一般是具有经济利益的营业行为。
3.合伙人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则既可按对合伙的出资比例分享合伙盈利,也可按合伙人约定的其他办法来分配合伙盈利,当合伙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合伙人还需以其个人财产来清偿债务,即承担无限责任,而且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合伙债务(不管其出资比例如何),即承担连带责任。[page]
公司是指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并依《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公司的法律特征:
1.公司是法人,我国不存在非法人的公司,所有的公司都要并且只能够以自己独立的财产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2.公司具有企业的一般属性——营利性
3.公司是一种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社会组织,具有团体性
4 .公司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
5 .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活动。
合伙与公司的比较
(一) 合伙协议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
这与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迥然不同,公司是以公司章程为成立基础的,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法”,具有公开的对外效力,其功能主要是约束作为法人组织的公司本身,而合伙协议是处理合伙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内部法律文件,仅具有对内的效力,即只约束合伙人,合伙人之外的人如欲入伙,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在合伙协议上签字。所以,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也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此即合伙的契约性。
(二) 合伙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1.与公司不同的是,合伙出资的形式丰富多样,比公司灵活,公司股东一般只能以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和知识产权等四种方式出资,而合伙人除了可以上述四种方式出资,还可以劳务、技术、管理经验、商誉甚至不作为的方式出资,只要其他合伙人同意即可。
2.合伙人共同经营是合伙不同于公司的又一特征,公司的股东不一定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甚至不从事公司的任何营业行为,而合伙人必须共同从事经营活动,以合伙为职业和谋生之本。
(三) 合伙人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这也是合伙与公司的主要区别之一。公司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所持股份分享公司利润,当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则既可按对合伙的出资比例分享合伙盈利,也可按合伙人约定的其他办法来分配合伙盈利,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合伙人还需以其他个人财产来清偿债务,即承担无限责任,而且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合伙债务(不管其出资比例如何),即承担连带责任。有以下特征:
(1)合伙企业依合伙协议成立和存续。[page]
(2)合伙企业财产独立于合伙人未投人合伙企业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并为共同经营合伙企业使用。
(3)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执行企业事务享有同等权利,具体执行方式由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
(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稳定合伙企业内部关系。
(5)根据我国现有的立法规定,合伙企业处于非法人企业地位。在我国,合伙企业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
①合伙企业拥有相对独立的财产;
②合伙企业有自己的商号、银行帐号,能以企业名义与第三人发生业务往来关系,能以企业名义在法院进行诉讼;
③合伙企业有相应的责任能力,即合伙企业债务首先应用合伙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