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是与自然人并列的一类民商事主体,具有独立的主体性资格,具有法律主体所要求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公司必须依法设立。
2、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
3、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公司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公司的独立权利。
(2)公司的独立责任。公司必须在依法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的基础上,自负盈亏,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独立承担责任。公司独立承担责任,就意味着股东除承担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外,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即股东的有限责任。
二、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
三、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公司以营利为目的,是指设立公司的目的及公司的运作,都是为了谋求经济利益。
传统公司法上的资本三原则有其制度价值,主要在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增强公司信用。但随着商业的发展和信用制度的变化,公司的信用并不主要取决于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而是取决于公司现有的资产状况以及市场信用,所以传统的公司资本三原则已经受到挑战,相关的变革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如授权资本制的产生和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