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起,身份证异地受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居住地受理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户籍地签发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制、发证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注意:各地具体流程有所不同,以当地规定为准。
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
1、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
2、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1、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2、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3、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当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以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所以,在补办身份证时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符合异地办理的条件。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带来的,关于“异地怎么补办身份证,补办要多少钱”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