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地媒体报道:广州市一人大代表认为,广州流浪乞讨人员多,影响了市容市貌,特别是2010年广州将举办亚运会,这对提升广州的国际形象不利,于是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彻底解决这些问题。目前广州市正在尝试对职业性乞讨人员开展护送返乡工作。
说流浪乞讨人员扰民,是事实。但如果安上“影响市容市貌”之说,就仁者见仁了。何谓影响市容市貌,从来没有严格说法。纽约街头照样有乞讨流浪者,没听谁说影响了纽约市容市貌;伦敦街头,有人于政府大楼前“安营扎寨”进行抗议活动,同样没有听说影响了该市市容貌。而在咱们这里,“影响市容市貌”之说屡屡被提起,城管们努力工作,就是为了市容市貌,成绩斐然,但也留下恶名。
乞讨流浪的人群中,有职业乞丐,有无家可归者,有被人拐骗的,有荡失于路的,如何甄别,实在费神伤脑。现在,有部分职业乞丐被劝返家乡,谁又能保证他们不是过几天就“打道回穗”?“职业”二字可不是闹着玩的,正如网民跟帖所说,“如果是职业的,你送回去还会再跑回来。”无论哪一种乞丐,只要他们不违法,在这个开放性的都市里讨一口饭吃,有什么真碍眼的?规范乞讨的对象,不在于他们是不是乞丐流浪者,而在于他们的行为是否违法。以影响市容市貌国际形象为由整治乞讨流浪人员,未能服众,况且,整治也不一定要“护送返乡”。
当然,在“送返”一事上,只要乞讨者自愿也没问题。据说广州目前的尝试工作就是这么做的。自愿而不是强制,正是与以往的收容遣送的最大不同,显示了管理工作的进步,值得肯定。但我不知道,这种工作的耐心能否坚持。“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如果上面的人下达命令,要求在某个期限之前一定要“彻底解决”,为完成任务计,快刀斩乱麻,怕这中间要滋生出一些不愉快的事件来。正如政府只要求城管管好乱摆乱卖,可城管中有的人为了“管好”而不择手段一样。结果可能达到了,但魔鬼产生于实施的手段和细节中,不可不察。
乞讨流浪产生的社会根源错综复杂,而其背后产生的根本动因就是生存的欲望,这既是一个历朝历代古老的难题,也是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国现实问题。指望通过劝返方式,彻底解决在广州的职业乞讨问题,未免有些浅薄。近年来,无论是法律的出台,还是来自知识界的声音,都对流浪人士表达了宽容的态度。在此情况下,人民的代表急于将乞丐与市容、城市形象挂钩,虽然迎合了亚运的需要,却有些不那么符合权利价值取向的潮流。[page]
乞丐行为可以影响城市形象,人大代表(或官员)的行为也同样可以影响城市形象,关键在行为,而不在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