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无奈的官司
银行小伙不仅垫付了45万元补给吴女士,又另外付了4500元算赔偿给吴女士的。
吴女士这边摆平了。银行小伙就要向银行卡所有人小吕还钱。正如前面所说,小吕的卡根本不是他自己在用,这笔钱他根本就没见过。他怎么还。磨了一个月,小吕给了银行小伙5万元。
银行小伙起诉到法院。官司很无奈,小吕似乎也蛮委屈,钱不是他拿的,一个小员工,这么笔巨款怎么能要他还。
但是,这个事情法律关系又相当清晰,小吕卡里多得的这45万元钱款属于“不当得利”,即“没有法律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害而自己获得的一种不正当的利益”。不当得利的产生没有合法的依据,所以即便已经既成事实,也不受法律保护,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现在钱进了小吕的账户,被告只能是小吕。从法律关系上来说,银行小伙是债权人,小吕成了债务人。
官司调解但事情远远没有了结
官司很简单,双方也都有调解的意向,法官组织调解并达成协议,由小吕分两次归还钱款40万元。
官司是前两天调解好的,不过,直到今天,小吕还没有归还一分钱。调解书与判决书拥有相同的强制效力,如果小吕不履行,接下来银行小伙还要到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小吕来说,他要先把钱还给银行小伙,然后再向钱款的实际使用人,他老板,去追偿。
但是对于小吕的老板来说,自己支出的借款高达200多万,这到手的50万怎么还肯吐出来。
年底生意圈异常紧张的资金链啊。银行小伙阴差阳错多摁了一个0,就像推倒了多米诺第一块骨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