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卡里的钱属不当得利
更新时间:2014-12-10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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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广东玉成律师事务所易伏祥律师建议称,不要尝试去取卡里的钱,明明知道不是自己的钱,还要去取,《民法》上讲属于不当得利。如果对方冒用该网友身份证做坏事,网友可以根据之前的报案或挂失记录来证明自己清...
广东玉成律师事务所易伏祥律师建议称,不要尝试去取卡里的钱,“明明知道不是自己的钱,还要去取,《民法》上讲属于不当得利。”如果对方冒用该网友身份证做坏事,网友可以根据之前的报案或挂失记录来证明自己清白。
但珠海一位黄姓律师认为,虽然法律有明确规定,身份证被冒用后可以免责,但免责建立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难免给市民带来烦恼,“日常中还是得小心保管身份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时,最好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范围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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