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质证券债权清偿期先于被担保债务履行期时质权的实现

更新时间:2014-10-11 14: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以载明履行兑现或提货日期的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若上述证券债权的兑现或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

  以载明履行兑现或提货日期的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若上述证券债权的兑现或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这说明,在证券债权所担保的债权即使未届清偿期,质权人仍有收取证券上应受给付的权利,在实践中对此问题应把握如下几点:

  1、本条之规定只适用于设质证券债权的清偿期先于被担保债权清偿期届满的情况,不适用于设质证券债权清偿期同时或后于被担保债权清偿期届满的情况。

  2、在收取了设质证券债权的财产后,该条虽然规定了协议提前清偿和提交第三人提存两种方式,但与出质人协议提前清偿被担保的债权并非质权人的权利,出质人可以同意提前清偿,也可以拒绝。因此,只有将收取的财产权利交由第三人提存才是质权人的权利。

  3、质权人在收取证券债权财产权利中,还需履行一定的义务,主要包括:适当收取的义务;为保全票据权利,质权人有提示、做成拒绝证书的义务;也有因特定情形出现,为了避免财产权利遭受更大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的义务。例如,因银行发生挤兑为避免损失,即使汇票的到期日未至,也得以贴现的方法兑取现金以终止汇票关系。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先于物的担保履行保证责任”假设落实债权是先追偿保证人还是先执行物?
债权转让的 原则上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 如果你是担保债权的受让人 则可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比如说抵押权就是不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 债权消灭的 抵押权也消灭。”
破产程序中抵押担保物权的利息是否随担保债权清偿时止?
你好,请问具体是有哪些担保呢?如果是有不同的担保,其中一个担保清偿了债务和利息,那么另外的担保权消灭。如果你涉及相关纠纷自己不能有效的解决需要帮助,可以通过我的个人网页下面的号码,在白天工作时间免费来电说明详细情况,我这边可以具体给你分析指导。祝你问题早日解决。
以让与担保形式设定的债权担保在多个债权人债权清偿时有优先受偿权吗
您好,请问有当事人之间的事先约定吗?如果没有,则要根据担保物的性质,移转的具体规定,担保合同签订的时间先后来确定了。
律师解答动态
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9分钟前
您好,B2驾驶证可以合法驾驶10座京牌非营运客车,但需确保车辆使用性质与行驶证一致,且未从事营运活动
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10分钟前
您好,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具有通知义务(如保费缴纳、合同到期等),但若合同已终止超过五年才通知,可能因超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3分钟前
商家这种要求不合理,退款是消费者权益,不应在退款时还要求支付钱。可先和商家好好沟通,表明其要求无依据
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14分钟前
您好,可能属于诈骗,建议谨慎操作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