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股票出质后孳息的处理
更新时间:2012-12-19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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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股权出质期间取得的孳息,是指股息或者红利。股票是股份的证券化,也是一种股份。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股份出质的,其质权的效力及于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的股票
股权出质期间取得的孳息,是指股息或者红利。股票是股份的证券化,也是一种股份。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股份出质的,其质权的效力及于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的股票、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份的股息、红利。
但是,不能及于股份财产权以外的权利,如股东所具有的表决权、质询权等。也就是说股份、股票出质后产生的孳息,应当作为质押的财产对待。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收取的孳息应首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剩余的作为质押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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