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 抵押权 留置权
对于担保物权之间的优先顺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法理,留置权和合同法规定的建设工程优先权同是法定物权性权利,优先于约定性权利的动产质权和抵押权;动产质权与抵押权并存时,根据《担保法》规定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具有公示公信效力,优先于以转移占有为公示方式的动产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