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园区的王先生:4月份,我交“定金”购买怡和新天地的房子,后得知为“在建工程抵押”。多次上门讨要“定金”,却不退还。交办时间:11月5日
“根据交‘定金’时候的协议,3天内就应该给我换成正规购房合同的,但此后却一直拖着没有办理!”王先生说,他也感觉很奇怪,并打听到所购买楼房为“在建工程抵押”。担心会影响房产证办理,他便提出退还1万多元的“定金”,却遭到了开发商的拒绝,“去找了好多次,后来答应我说等将这套房子卖给其他人后,再把我交的‘定金’退还给我!”
王先生说,这样的说法他并不认可,所以求助晚报帮办,希望能早日让开发商退还所交的“定金”。
接“帮办令”后,记者就与王先生一起来到了民主西路与平原路交叉口东侧的怡和新天地售楼部。说明王先生遇到的情况和要求后,其工作人员表示将向领导汇报,再回复记者。
不几日,记者接到了怡和新天地开发商王经理的电话,他说王先生所购买的楼房不存在问题,房产证也正在办理中。对于王先生提出退还“定金”的要求,王经理说自己做不了主,还要与公司其他负责人一起开会商议。
“感谢记者帮忙,我所交的‘定金’已经全额退还了。”前天王先生对记者说。
“房子没有任何问题,现在房产证的‘大证’已经办出来了,正在市住建局办理分割。”昨日王经理对记者说,王先生所买房子的房产证正在办理中,不过之前承诺的“返租”因房子还未租出去而暂时没有兑现。因王先生执意要退房,在向“老总”汇报后,已经为他办理了相关手续,将购房时所交的“定金”全部退还了。
“《京九晚报》帮他处理此事后,我们很快就退‘定金’给他了,到现在应该都快一个月了。”王经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