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在借条上署名,应承担何种保证责任?
更新时间:2014-08-25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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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问:李明向王丽借了5万元,我作为李明的保证人在借条上署名。现李明到期未还款,王丽要求我偿还5万元,我能以应先找李明还钱为由对抗王丽的请求吗?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
问:李明向王丽借了5万元,我作为李明的保证人在借条上署名。现李明到期未还款,王丽要求我偿还5万元,我能以应先找李明还钱为由对抗王丽的请求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综上,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王丽在李明没有按期还款时有权要求你偿还借款,你不能以先找李明还钱为由对抗王丽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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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借条上签字,我应承担什么责任
你好,具体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分析判决。打字说不清楚,具体来电详细些。为了对更好地帮助你,需要看下你的材料,有理帮你打赢官司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
在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中,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合同。因该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而产生的纠纷,即保证合同纠纷。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签订一个保证合同。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