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也属于保证担保的范围

更新时间:2012-12-19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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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摘自法制日报第六版2002年8月10日)(山东省日照开发区人民法院聂秀雪王忠霞)山东省日照市的王某办厂,由于资金不足,向市某银行贷款,银行要求担保或财产抵押。王某

  (摘自法制日报 第六版 2002年8月10日)

  (山东省日照开发区人民法院 聂秀雪 王忠霞)

  山东省日照市的王某办厂,由于资金不足,向市某银行贷款,银行要求担保或财产抵押。王某无财产抵押,找到好友刘某要求担保。刘某看在多年老朋友分上,同意担保。王某从市某银行贷款16万元,合同规定2000年12月还清本利。若贷款人不能按约定期限还贷,担保人即负有偿还责任。刘某也在合同上签名盖章。2000年7月王某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而自杀。王某死后未留下任何遗产。市某银行得知后,要求刘某还清16万元及本息。刘某认为只承担了16万元本金,利息未担保,不予偿付利息,且本人没有16万元现金,以后再说。市某银行就以此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偿还16万元本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9条第1款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刘某在王某与市某银行的贷款合同上盖了自己的章,签了自己的名,并且保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贷款即代为偿还这一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第108条规定:保证人虽未订立书面保证合同,但在主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名盖章的,视为书面保证合同成立。可见刘某的担保符合法律规定。

  王某的死亡也并不导致刘某保证的失效,恰恰相反,由于王某死亡,其资产不能偿还贷款,刘某由此应负有偿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此刘某不仅应偿还本金,还得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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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一万二,利息超去了国家规定的范围吗?
依你所述的情况,如果认为网贷利息太高,超过法定利息,甚至达到高利贷,对已偿还的高利贷部分,可依法诉讼索要,在索要之前,要计算好合法和非法利息数额,对合法的,要偿还,超过法定利息和高利贷部分,可不予偿还。为避免你的损失,可电话咨询,为你解答。
捷信的利息是不是已经超出国家的范围了
你好,一般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属于违法的,不支持。
利息产生6441.6属于高利贷吗?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吗
是否属于高利贷以利率为准,年利率一般不超过24%,超过该部分利率即为高利贷,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律师解答动态
王皓律师
王皓律师
6分钟前
你是被告?一审胜诉了的话,可以等二审法院通知再找律师
你好你好可以咨询为你转人工服务u
汪明明律师
汪明明律师
17分钟前
您好,请尽可能具体描述一下
明确告知对方:​无法律依据支持折旧费​,除非其提供鉴定报告,否则不予承担
张仁山律师
张仁山律师
28分钟前
被脑控了然后去报警警察认为精神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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