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律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标准的函
更新时间:2019-05-19 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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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发布文号:市司法局:你局“关于批准收取1996年律师资格考试报名费用的申请”(京司函(1996ぉ37号ぉ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对本市律
发布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批准收取1996年
律师资格考试报名费用的申请”(京司函(1996ぉ37号ぉ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对本市律师进行资格考试时,收取考试报名费60元。
你单位应持此函到市物价局办理《北京市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
行政事业收费票据后,方可收费。
本函自发文之日起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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