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律师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更新时间:2019-05-19 02: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发布部门: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物价局发布文号:青价费[2000]102号市律师协会:你协会《关于申请领取律师培训收费许可的报告》(青律协(2000ぉ7号ぉ收悉。经研究,同意
发布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青价费[2000]102号
市
律师协会:
你协会《关于申请领取律师培训收费许可的报告》(青律协(2000ぉ7号ぉ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协会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在对全市执业律师进行年度业务培训时收取一定费用,以弥补办班经费的不足。具体标准如下:
一、培训班每期60课时,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
二、培训必需的教材、资料,属出版社正式发行的,按定价收取;自编自印的,应将印制成本报物价部门核批后,收取工本费。
三、收费前,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以上收费标准,自2000年4月20日起
执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