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赔偿款不还 律师被拘
更新时间:2019-05-18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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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受委托后办案的律师事务所,未按约定将赔偿款返还给委托人,致使本是合作关系的双方成了冤家。昨天,在采取各种执行措施未果的情况下,东城法院将来法院参加听证会的律师
受委托后办案的
律师事务所,未按约定将赔偿款返还给委托人,致使本是合作关系的双方成了冤家。昨天,在采取各种
执行措施未果的情况下,东城法院将来法院参加听证会的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当场司法拘留。
昨天上午,在东城法院执行庭,天水泽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朱律师,因参加
执行异议听证来到东城法院。由于一直不配合法院执行,法官与其谈话后,朱律师仍
拒绝履行判决。“我不是不配合。”朱律师一直在和法官讲别的事情,当法官向其宣读司法拘留告知书时,朱律师立即激动起来,扬言要找院长,随后又打电话给律所的会计送钱过来。
“我都送钱来了,就不用拘留了吧?”朱律师询问法官,但法官表示,由于其未完全履行义务,仍旧要对其予以司法拘留15天的处理。“我申请复议!”朱律师的嗓门开始提高,当场书写了一份复议申请。不过,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复议的权利,但是并不影响司法拘留的实行。
朱律师随即被法警带往暂看室,看到有记者在场拍照,朱律师嘟囔了几句“拘就拘吧”之后,又向摄影记者说道:“照吧,照吧!”记者昨晚从东城法院执行庭了解到,虽然律所下午送来了2万元欠款,但是由于法院此前查封的律所账户中的钱款尚未入账,而且律所并未将涉案的重要资料归还给申请人,对朱律师的司法拘留继续执行。
律所合伙人被司法拘留,缘于此前该所接受委托后,代委托人去追讨
侵权索赔,本来约定赔偿款双方一人一半,但律所并没有将钱款给委托人,也不向委托人汇报进展情况。委托人遂将该所诉至法院,经一审和二审判决,律所应给付委托人偿款,并将与侵权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书归还,但律所一直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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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款还是甲方拿还是受伤者拿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是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的。其中存在单位支付部分也存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但是可以要求单位代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