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国际妇女法庭及其初步判决述评①

更新时间:2019-01-03 01: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本文所提的东京国际妇女法庭是指2000年12月8日至12日,曾经遭受日本侵略的8个亚洲国家和地区,为控诉日本军队推行的性奴隶制度罪行,而在日本东京举行的民间性质模拟法庭活
本文所提的“东京国际妇女法庭”是指2000年12月8日至12日,曾经遭受日本侵略的8个亚洲国家和地区,为控诉日本军队推行的性奴隶制度罪行,而在日本东京举行的民间性质模拟法庭活动。该法庭的正式名称是“审判日本军队性奴隶制度的女子国际战犯法庭”,人们习惯上将它简称为“东京国际妇女法庭”,其历时四天的庭审及作出的初步判决,受到国际法律界人士高度重视,并引起全球范围的关注。

  一、筹备和庭审过程

  该法庭是1997年起,由亚洲7个民间团体组成的国际实行委员会负责筹备的。为此在东京、汉城等地多次召开过准备工作会议。设在上海师范大学的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参与筹备并成为法庭的发起单位之一。本人作为中国大陆的国际法教授,自1999年12月赴日本参加关于亚洲各国对日本战争罪行民间索赔的东京市民大会后,一直投入此项活动,同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主任苏智良教授一起,出席了2000年4月在上海、同年7-8月在菲律宾马尼拉、同年9月在中国台北的三次法庭筹备会议。正在是台北会议上,最后确定了法庭活动的日程及与会各国和地区检察官团的名单。

  国际实行委员会的菲律宾籍英黛女士说,2000年9月初,是中国大陆检察官团最早完成向法庭提交的指控日本军队性奴隶制度罪行的起诉书中、英文初稿的。这份初稿,经过多次修改,在2000年10月1日改定,正式向法庭总检察处上报。起诉书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综述,即提出将日本政府作为集体被告,裕仁等人作为个人被告,列明了四项诉请,并在注释中说明“本诉状主要叙述中国大陆方面受害情况,战时作为日本殖民地的中国台湾地区将另行单独提出起诉书”。第二部分为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和实施性奴隶制度的事实。第三部分为日本军队的罪行构成刑事责任事实。第四部分为起诉被告的法律依据。全文共约3万余字。

  2000年12月6日晚,中国大陆一行28人全部抵达东京,其中有组成中国大陆检察官团的7名人士,除本人外,为苏智良教授、管建强副教授(来自本人同一单位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龚柏华副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朱成山先生(南京大屠杀纪念馆馆长)、康健女士(来自南京省受害者陈亚扁、胡月玲、黄有良等,因不及办理出国手续,遗憾地未能成行。

  中国大陆检察官团全体参加了2000年12月7日的法庭公诉人员预备会议。由法庭总检察官潘切西娅。塞拉兹(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检察办公室法律顾问,美国籍)和依斯梯娜。多葛波尔(澳大利亚佛林德斯大学国际法高级讲师)分别布置8个国家和地区检察官团在法庭上的起诉、质证事宜。

  12月8日上午10点,庭审活动于东京市区的九段会馆开始。先由国际实行委员会的松井耶依(日本)、尹贞玉(韩国)、英黛三位扼要报告了法庭筹备的过程,并介绍了组成审判庭的四位法官。庭长是来自美国的曾任前南国际刑事法庭庭长的加波莉纳。麦克唐纳。另三位法官是:英国籍的伦敦大学法学教授克莉斯蒂娜。琴律、阿根廷籍的格曼。玛莉亚。阿尔西波(国际女法官协会会长)、肯尼亚籍的威廉。穆通加(肯尼亚大学教授)。原定的另一名法官,印度籍的巴格瓦蒂(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副主席、印度最高法院前任首席大法官)因故未能到庭。许多人注意到,该法庭的法官和总检察官除肯尼亚的穆通加外,是清一色的女性法律专家,而且全部来自未对日军性奴隶制度提起指控和索偿的所谓“中立”国家。这反映了法庭的公正性和女权运动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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