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企业及其产品在境外的市场占有率、排序的内容在广告中使用问题的答复
更新时间:2019-01-03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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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对市场上销售的境外产品在其商品包装物上标示销量第一的广告宣传是否属于违法广告的请示》(湘工商广字〔2001〕8号)收悉。经商国家经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市场上销售的境外产品在其商品包装物上标示“销量第一”的广告宣传是否属于违法广告的请示》(湘工商广字〔2001〕8号)收悉。经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现答复如下: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整顿营销信息发布秩序,坚决制止乱排序、乱评比行为的通知》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均不包括企业及其产品在境外的销量、市场占有率、排序以及在广告中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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