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海商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更新时间:2016-08-22 14: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如何理解《海商法》关于海上运输规定的适用范围?如何理解1969年《油污公约》第4条规定的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纠纷应如何适用法律?下文主要分析解答海事海商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1、如何理解《海商法》关于海上运输规定的适用范围?

  答:《海商法》第四章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我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我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应当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海商法》第五章关于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规定不仅适用于国际海上旅客运输的法律关系,也适用于国内沿海港口之间的海上旅客运输,包括位于江河、湖泊内的一港经海路至另一海港的直达旅客运输。

  2、如何理解1969年《油污公约》第4条规定的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

  答:根据我国加入的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规定,两船或者多船均溢出或者排放油类因而造成损害时,所有有关船舶的所有人,除依照公约规定免责的,均应对不能合理划分的损害负连带责任

  3、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纠纷应如何适用法律?

  答:依照《海商法》的规定,国际多式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害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该有关法律无法查明或者没有规定的,适用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和我国的相关法律。

  4、如何理解《海商法》规定的海难救助的适用范围?

  答:《海商法》第九章“海难救助”的规定不适用于船长、船员对遇险的本船及船上人员、旅客、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救助。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国际贸易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0808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法律 适用的相关问题
当公司合并后,不论是新设合并还是吸收合并,都伴随着公司人格的消灭,这些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并非随着主体的消灭而消灭,而是无条件地转移到新设立的公司或者存续的公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大学刚开学就被骗办了校园卡,然后想退学,怎么办?
与学校沟通,沟通不成,可以去教育局
员工节后离职,是否需要扣除带薪春节假期的工资?
您好,每个单位政策不一样,建议与单位协商处理
假如我在网上私自刻制了学校的公章,是否违法?如违反法律,会被判刑吗?
在网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是违法的,侵权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放弃民事赔偿意味着什么?
法律分析:民事赔偿是由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引起的民事责任。在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或者被害人基于法定条件提起刑事自诉时,一并提起的民事赔偿请求。一般由被害人提起;
被骗2758元
您好详细叙述需要咨询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怎么能知道是不是真律师
您好详细叙述需要咨询的具体问题
我第1份工作的时候,公司把我的参保信息的名字输错了,导致我后面的参保一直是错的
法律分析:名字变更之后身份证若是变更过来之后就按照下面资料提交单位社保经办人到社保站办理: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身份证明;2、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问你又不回,等很久了你退款吗
您好详细叙述需要咨询的具体问题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