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信用证,有时也称为“银行家的商业信用证(banker’s commercial credits)”及“银行商业信用证(commercial letters of credit)”,为国际货物买卖的卖方提供担保,确保他能够在货物装运后获得付款,即使买方无法付款或买方的票据被拒收(dishonoured)。
跟单信用证条款内容如下:
1. 载明信用证的种类、编号、开证时间、地点、有效期。以及该信用证是可撤销还是不可撤销的、可转让或不可转让等。
2.注明信用证当事人:即开证申请人、开证银行、受益人、通知行、议付行、偿付银。
3.支付条款:信用证支付货币币种和金额(大写和小写)。
4.货物条款: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等方面记载和说明。
5.汇票条款:使用汇票的信用证,载明汇票金额、种类、份数、出票人、受票人、付款人、出票日期等。
6.单据条款:规定需要提交的单据类型,包括商业发票,运输单据(提单)、保险单据、装箱单、原产地证、检验证书等。
7.价格条款:包括单价、总价及所使用的国际贸易术语等。
8.装运条款:规定装运港、装运日期、地点、卸货港、运输时间、是否转运或分批装运等。
9.特殊条款:可针对每笔交易的不同需求,作出特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