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分流单填写须知
更新时间:2019-01-10 17: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航班号:录入6位字符,且不能为空总舱单号:卸货地点:按屏幕下方的提示录入卸货地点的代码,除代码以外的字符无效,该项目的录入可以为空。代码最多为5位数字或字符;
航班号:录入6位字符,且不能为空
总舱单号:
卸货地点:按屏幕下方的提示录入卸货地点的代码,除代码以外的字符无效,该项目的录入可以为空。代码最多为5位数字或字符;
分货标志:录入1、2、3分别表示有单无货有货无单分批到货三种到货情况,录入其他代码为非法,可以为空,回车缺省为空;
提运单类型:录入1、2、3分别代表空运直进空运转进空运转出三种舱单类型,录入其他代码非法,必须录入,回车缺省为“1”。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国际贸易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