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深圳、厦门关区符合条件的出口监管仓库进行入仓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1-08 10: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发布部门:北京市发布文号:京国税发[2005]78号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现将《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深圳、厦门关区符合条件的出口监管仓库
发布部门: 北京市
发布文号: 京国税发[2005]78号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深圳、厦门关区符合条件的出口监管仓库进行入仓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署加发[2005]3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深圳、厦门关区符合条件的出口监管仓库进行入仓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


署加发[2005]39号

深圳海关、厦门海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今年年初,深圳市人民政府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分别来函,要求在本地区开展入仓退税工作试点。经研究,鉴于深圳、厦门地区出口监管仓库业务量大,入仓货物的实际出口离境率高,仓储企业经营较为规范,普遍实现了计算机管理,同意在深圳、厦门关区的符合条件的出口监管仓库进行入仓退税政策的试点,并将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规范出口监管仓库货物的入仓即予退税的管理工作,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了《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即予退税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对实行入仓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和享受入仓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的管理做了明确的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试点地区的有关海关和国税部门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入仓退税条件进行审核,并定期复核,达不到条件的出口监管仓库不得实行入仓退税政策。
  三、未实行入仓退税的出口监管仓库仍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四、试点地区的有关海关和国税部门在试点过程中要加强联系配合,认真做好此项政策的日常管理工作,总结经验,及时将有关情况和问题上报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
  附件:《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即予退税暂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一月十日

  附件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即予退税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即予退税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经海关和国家税务部门同意实行\"国内货物进入出口监管仓库,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以下简称入仓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享受入仓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除了具备一般出口监管仓库条件外,还需具务以下条件:
  (一)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的企业经营情况正常,无走私或重大违规行为,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二)上一年度入仓货物实际出仓离境率不低于99%;
  (三)对入仓货物实行全程计算机管理,具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四)不得存放用于深加工结转的货物;
  (五)具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及其他必要的设施。

第四条符合入仓退税条件的出口监管仓库由其所在地主管海关和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报直属海关和省国税局核准后,本年度即可开展入仓退税业务。年度终了后,上述仓库达不到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下年度应取消其入仓退税政策。

第五条国内货物存入实行入仓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并办结出口报关手续后,由主管海关向出口企业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以转关运输方式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出口货物,启运地海关应在收到出口监管仓库主管海关确认货物已实际入仓的转关核销电子回执后,向出口企业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上述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应纳入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以便国税部门及时审核、审批出口退(免)税。

第六条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出口货物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离境出口。

第七条已签发退税出口专用报关单的入仓货物,原则上不允许再转为境内销售,因特殊原因确需退运或转为境内销售的,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对退运、退关货物,出口企业必须向注册地主管税务部门申请证明,证明其货物未办理出口退税,或所退税款已退还主管税务部门。企业凭有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证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主管海关对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部门核实无误后予以办理。
  转关入仓货物申请退运的,出口企业应凭启运地海关和企业注册地主管税务部门有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证向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二)转入国内市场销售的货物,主管海关应按照国货复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验放。
  (三)年退税、退运货物不得超过离境货物的1%。

第八条出口监管仓库企业通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入仓退税政策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取消其入仓退税政策。

第九条出口企业和出口监管仓库企业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联法规:

第十条本办法由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办法自2004年12月1日施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国际贸易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72534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什么是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出口退税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 3
我们是做进出口贸易的,想问出口货物退税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 1、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2、出口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代理出口退税收费理出口退税退给谁
1、委托代理出口退税,1995 年7月1日起由受托方办理退税改由委托方办理退税,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一般情况下,《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
什么是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换手率”也称“周转率”,指在一定时间内市场中股票转手买卖的频率,是反映股票流通性强弱的指标之一。其计算公式为:周转率(换手率)=(某一段时期内的成交量)/(可
出口退税免税政策有哪些?怎么申请出口退税免税?
你好,报关出口后可以享受出口退税优惠的货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范围的出口货物,除税法另有规定外,均
根据出口退税新政策规定怎么申请出口退税?
根据2017年出口退税新政策规定,办理出口退税的步骤是: 1.当业务员接到订单,需要口岸备案,进入浏览器-对外对公-外汇-电子口岸-备案 2.收到外汇款时,进入
国际贸易适用的法律
国际贸易适用的法律
国际贸易法律
纸杯出口享受退税政策吗
这个是可以享受的。
我的房子是租给别人的。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我想在下半年付房租。我该怎么办?他应该赔偿吗?
房屋出租中出租人违约,有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退还已缴纳的租金。不仅如
超市购买的商品外包装没有生产日期,如何赔偿?
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提出。
信用证有效期为多久
信用证有效期为多久
国际贸易法律
如何报警反动言论,如何打电话
你报警后可以要求警察保密呀
国际贸易法规有哪些
国际贸易法规有哪些
国际贸易法律
果洛律师在线解答要多少钱
律师费收费标准如下: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1.刑事: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
河东区24小时法律咨询要多少钱
法律分析:收费标准与所在地区有关,一般为100~300元/小时。律师收咨询费按计时收费,根据案件的复杂性和工作量及各地区不一样,这个要和律师协商,一般都是协商制
我是一个孤寡独生子女的父亲患脑血栓后遗症严重生活不能自理有一女儿已出嫁现有两个孩子一个上初中一个上小
法律分析:申请低保与你得什么病没关系,是核定家庭收入,是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全部可支配收入来核
相关文书下载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