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得含有哪些限制性条款?
更新时间:2019-01-13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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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要求受让人接受并非技术进口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二)要求受让人为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
(一)要求受让人接受并非技术进口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
(二)要求受让人为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技术支付使用费或者承担相关义务;
(三)限制受让人改进让与人提供的技术或者限制受让人使用所改进的技术;
(四)限制受让人从其他来源获得与让与人提供的技术类似的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
(五)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的渠道或者来源;
(六)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产品的生产数量、品种或者销售价格;
(七)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利用进口的技术生产产品的出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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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进口付汇税局备案
关于技术贸易合同备案程序的介绍:
1、合同双方签订技术贸易合同;
2、带营业执照等材料到当地技术市场注册登记;
3、带技术合同等材料到技术市场登记备案;
4、到当地税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技术进口合同适用法律问题
关于解决国际贸易纠纷,该适用哪国法律的问题,一般会在签订国际贸易的合同中作出规定——如果发生争议,则根据合同的约定行事。国际贸易适用的法律体系包括:适用合同当事人所在国国内的有关法律,适用有关的国际协定、条款或公约,国际货物贸易合同领域公约,国际货物运输公约,国际支付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