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二)

更新时间:2019-01-13 02: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第三十四条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后,应出口经营者请求,商务部应当对倾销和损害继续进行调查;或者商务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倾销和损

 

第三十四条 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后,应出口经营者请求,商务部应当对倾销和损害继续进行调查;或者商务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倾销和损害继续进行调查。
  根据前款调查结果,作出倾销或者损害的否定裁定的,价格承诺自动失效;作出倾销和损害的肯定裁定的,价格承诺继续有效。
  第三十五条 商务部可以要求出口经营者定期提供履行其价格承诺的有关情况、资料,并予以核实。
  第三十六条 出口经营者违反其价格承诺的,商务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可以立即决定恢复反倾销调查;根据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可以决定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可以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前90天内进口的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但违反价格承诺前进口的产品除外。

  第三节 反倾销税
第三十七条 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应当符合公共利益。
  第三十八条 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九条 反倾销税适用于终裁决定公告之日后进口的产品,但属于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四十条 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第四十一条 反倾销税应当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倾销幅度,分别确定。对未包括在审查范围内的出口经营者的倾销进口产品,需要征收反倾销税的,应当按照合理的方式确定对其适用的反倾销税。
  第四十二条 反倾销税税额不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第四十三条 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并在此前已经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反倾销税可以对已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
  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威胁,在先前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后来作出实质损害裁定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反倾销税可以对已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
  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收取;低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退还或者重新计算税额。
  第四十四条 下列两种情形并存的,可以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之日前90天内进口的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但立案调查前进口的产品除外:
  (一)倾销进口产品有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倾销历史,或者该产品的进口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口经营者实施倾销并且倾销对国内产业将造成损害的;
  (二)倾销进口产品在短期内大量进口,并且可能会严重破坏即将实施的反倾销税的补救效果的。
  商务部发起调查后,有充分证据证明前款所列两种情形并存的,可以对有关进口产品采取进口登记等必要措施,以便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第四十五条 终裁决定确定不征收反倾销税的,或者终裁决定未确定追溯征收反倾销税的,已征收的临时反倾销税、已收取的保证金应当予以退还,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应当予以解除。
  第四十六条 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有证据证明已经缴纳的反倾销税税额超过倾销幅度的,可以向商务部提出退税申请;商务部经审查、核实并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可以作出退税决定,由海关执行。
  第四十七条 进口产品被征收反倾销税后,在调查期内未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该产品的新出口经营者,能证明其与被征收反倾销税的出口经营者无关联的,可以向商务部申请单独确定其倾销幅度。商务部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作出终裁决定。在审查期间,可以采取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措施,但不得对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第五章 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的期限与复审
  第四十八条 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四十九条 反倾销税生效后,商务部可以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决定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也可以在经过一段合理时间,应利害关系方的请求并对利害关系方提供的相应证据进行审查后,决定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
  价格承诺生效后,商务部可以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决定对继续履行价格承诺的必要性进行复审;也可以在经过一段合理时间,应利害关系方的请求并对利害关系方提供的相应证据进行审查后,决定对继续履行价格承诺的必要性进行复审。
  第五十条 根据复审结果,由商务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或者由商务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价格承诺的决定并予以公告。
  第五十一条 复审程序参照本条例关于反倾销调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复审期限自决定复审开始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第五十二条 在复审期间,复审程序不妨碍反倾销措施的实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对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作出的终裁决定不服的,对依照本条例第四章作出的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以及追溯征收、退税、对新出口经营者征税的决定不服的,或者对依照本条例第五章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条例作出的公告,应当载明重要的情况、事实、理由、依据、结果和结论等内容。
  第五十五条 商务部可以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规避反倾销措施的行为。
  第五十六条 任何国家(地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出口产品采取歧视性反倾销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五十七条 商务部负责与反倾销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解决事宜。
  第五十八条 商务部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有关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中关于反倾销的规定同时废止。 [page]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反倾销反补贴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5071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什么是反倾销?反倾销是什么意思啊?
常见的反倾销措施为对倾销的外国商品征收进口税外的附加税,使其不能达成倾销的目的,这种方式称为征收反倾销税,是各国常用的反倾销措施。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反倾销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
反倾销具有形式合法、易于实践、能够有效排斥外国产品的进口且不易招致报复等特点,而反补贴因补贴形式多样,加上系政府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故实施较为困难易招致报复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反倾销条例》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
反倾销税是对倾销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临时性进口附加税。其目的在于抵制商品倾销,保护本国产品的国内市常 反补贴税是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奖金或补贴的外国进口商品所征收
反倾销是指什么?反倾销是什么意思
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反
wto反倾销协议 反倾销的措施
你好,对于反倾销问题,反倾销目的在于抵制倾销,保护国内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你好,对于反倾销问题,反倾销目的在于抵制倾销,保护国内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了什么内容?
你好,反倾销条例规定的主要内容是:总则,对哪些商品采取反倾销措施;倾销与损害,由商务部负责对倾销进行调查和确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进口产品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倾
补贴和津贴一样吗
补贴和津贴一样吗
反倾销反补贴法规
2018年中国反倾销反补贴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您好,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有规定,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如果低于这个的正常价格的,就可以认定为倾销了。如果其对国内的一些企业造成了损害,主要
农机补贴骗补怎么判
农机补贴骗补怎么判
反倾销反补贴法规
什么是不当得利,法律有哪些规定
不当得利需返还。若得利人知情,应返还利益并赔偿损失;若已将利益转让给第三人,受损失者可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反倾销立案暂行规则
反倾销立案暂行规则
反倾销反补贴法规
船舶优先权适用的法律有哪些?
船舶优先权适用《海商法》。操作包括:1. 依法向船舶所有人等提出海事请求。2. 通过司法程序确认船舶优先权,确保优先受偿。3. 如有争议,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
认定商品倾销的要素是什么
商品倾销认定要素为低价销售等。具体操作包括:1. 确定进口产品是否低于正常价值销售;2. 评估是否对进口国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3. 进行反倾销调查,收集证据;4
反倾销诉讼是什么意思
反倾销诉讼是什么意思
反倾销反补贴法规
如何理解民法中的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应返还。若得利人知情且利益存在,应直接返还;若不知情且利益已不存在,可能不承担返还义务。涉及纠纷时,可协商和解或诉诸法律解决。
2022反倾销税的相关规定
2022反倾销税的相关规定
反倾销反补贴法规
中国反倾销申诉成功和失败的事例,总结应采取怎样的应对措施
应对反倾销申诉,可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及时提供证据。若申诉成功,可采取措施保护国内产业;若失败,可寻求其他法律途径或调整经营策略应对。
欧盟反倾销法律制度
欧盟反倾销法律制度
反倾销反补贴法规
从迪拜发往中国的物品需要交税吗
需要。一国行使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就有权对本国居民或外国居民来自该国境内的收入征税。外国的自然人或者无国籍人,如果因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
请问从迪拜发往中国的物品需要交税吗
你好,按照规定需要缴纳税收的
对于出口国和进口国来说,反倾销的优缺点是什么?
倾销指将货物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大量出口到另一国家的行为。我国《反倾销条例》规定,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