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责任的概念

更新时间:2021-06-0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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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监护人包括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遗嘱监护人和委托监护人,监护人责任的概念你知道吗?下面跟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一、

监护人责任的概念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

  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责任的概念

二、

监护人的确定

  监护人是从有利于被监护人的生活、健康、成长有利等方面从近亲属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监护能力的下列人员中确定:

  1、配偶、父母、子女;

  2、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监护人可以是上述人中的一人,也可是上述人中的多人,由多人承担监护职责的,监护人之间应有书面的约定。

三、

不得作为监护人的情形

  (1)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禁治产人是指因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不能处理自己事务,经申请由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准禁治产人是指因心神耗弱、聋、哑、盲、浪费人经申请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的范围各国立法有差异,有些国家之规定了禁治产人,如法国、德国;有些国家既规定了禁治产人又规定了准禁治产人,如日本、意大利。我国《民法总则》未规定禁治产人和准禁治产人。

  (2)被判处刑罚的人、失踪人。法国民法规定,被判处刑罚的人排除其任监护职务,已任职责当然解除。日本民法规定,行踪不明不得担任监护人。

  (3)破产人。日本民法规定,破产人丧失监护资格,但我国民国时期的民法规定,破产不为丧失监护资格的事由,但破产人因无支付能力,在监护人的指定和选定时,应慎加选择。

  (4)外国人。日本民法和法国民法规定,外国人不得为监护人。但法国民法又规定,有亲属关系的外国人有监护资格。我国民国时期的民法、《民法总则》对此未规定。

  (5)法人。一般认为,法人不得担任监护人,但依《民法总则》规定,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以及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作为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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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监护人,监护人将承担什么责任?
被监护人都是未成年人或者辨识能力不足的成年人,监护人是否能履行好监护职责,对被监护人权益影响很大。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什么是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监护人的法律责任: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违背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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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这边可以帮你回答一下问题
你好,你说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合同生效日期一般按合同约定确定,没约定的通常成立时生效。有效期限也依约定,没约定可协议补充。书面通知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5分钟前
分手后男方要求还钱,需看款项性质,如是赠与无需返还,借贷则需偿还。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5分钟前
只知道名字和身份证后四位信息太少啦。要是想进一步确认身份,可去能获取完整身份信息的地方查(合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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