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年再争抚养权

更新时间:2019-11-14 17: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次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夫妻离婚了,儿子协议由丈夫抚养;两年后,依旧单身的妈妈重提抚养问题,并起诉到法院。协商好的能否变更?近日,法院在听取孩子意愿及综合平衡离异夫妻生活工作情况后,

夫妻离婚了,儿子协议由丈夫抚养;两年后,依旧单身的妈妈重提抚养问题,并起诉到法院。协商好的能否变更?近日,法院在听取孩子意愿及综合平衡离异夫妻生活工作情况后,将9岁亮亮判给了妈妈抚养。

  前夫后生有一女

  据了解,家住东莞市清溪镇的刘某宏和唐某1996年结婚,之后生下儿子亮亮(化名)。2005年4月,两人因性格不合,就协议离了婚。协议约定,儿子亮亮由刘某宏抚养,并随刘某宏生活,唐某每月支付300元的生活费。

  离婚后,唐某至今没有再婚;而刘某宏在2006年底,重新组建了家庭,并生有一女儿。唐某虽然没有和儿子亮亮生活在一起,但每个月都会准时拿生活费给亮亮,还经常带亮亮去公园玩,两人感情非常好。唐某找到前夫刘某宏,想要回亮亮的抚养权,但是遭到拒绝。2007年下半年,唐某把刘某宏告上了法庭。

  为了表明自己有能力抚养亮亮,在庭审中,唐某表示,由于刘某宏再婚又生育一小孩,将不能尽心尽力抚养亮亮;而自己至今没有再婚,会更有精力照顾亮亮。同时,作为会计师,自己工作较清闲,月收入有数千元,居住的环境也较好,能为亮亮提供更有保障的生活条件。而在教育上,刘某宏从事出租车司机工作,早出晚归,而自己曾从事过教育工作,在小孩学习教育方面更有优势。

  而刘某宏则辩解,亮亮由自己抚养是有白纸黑字的离婚协议为证;当时,唐某条件不比现在差,却没要求抚养亮亮,现在再提抚养小孩的要求,是对自己和美家庭的强行拆散,及对不到10岁儿子的再次打击。

  判决:抚养权判给妈妈

  近日,东莞中院对该案进行了终审判决。法院认为,亮亮在庭审中向法庭表示随父亲刘某宏生活不快乐,愿随母亲唐某生活。虽然亮亮只有9岁,但小孩愿与母亲共同生活的意愿强烈,法官对亮亮的陈述会予以参考。

  同时,结合庭审及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及两人的生活工作条件,法官认为跟随唐某将更有利于小孩学习生活成长。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关于离婚争抚养权
你还是要搜集证据来证明,由你抚养这个孩子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如需帮助请联系本律师
离婚争抚养权
你好,搜集证据起诉申请变更
离婚争抚养权
你好,一般不满2周岁的孩子由其母亲抚养。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可以详细描述案情,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后进行调节
你好,你是有民事案件的问题吗,具体描述
你好,保留证据起诉,有无相关信息
你好,这边咨询法律问题是关于什么纠纷,进行调解没,可以起诉解决
你好,这是可以协商来解决的,也可以法院起诉对方,有没有相关证据的
你好,这边是否是民事案件的问题,有没有证据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