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法定婚龄者生育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标准
更新时间:2015-06-01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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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违反《条例》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规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非法收养子女的按照超生子女进行处理。
社会抚养费即人们口中俗称的“超生费”,而现实生活中,很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侣在登记前就已生下小孩,这种情况同样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那缴纳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夫妻不在同一所在地的社会抚养费计算:
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生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子的社会抚养费:
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违反《条例》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规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非法收养子女的按照超生子女进行处理。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社会抚养费: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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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县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以当事人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若本人实际收入超过该基数,则需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对于未在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情况,自欠缴之日起,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若仍不缴纳,则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按照本法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若为国家工作人员,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若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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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婚生子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四胎多少社会抚养费,有什么详细标准吗?
社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按当事人所在市、县、区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来确定支付费用。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多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以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