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又称超生罚款、计划外生育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所依据的标准。
目前对于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市都有自己的执行标准;2022年辽宁省降低了社会抚养费标准,还有很多省市地区社会抚养费标准也都有变化。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过上述介绍,大家都对三胎征收社会抚养费有了大致的了解,2022年三胎社会抚养费征收并没有全国统一标准,各地都有自己的执行标准。这是因为每个地区的发展水平有差异,相应的,社会抚养标准也有差异,因此不能一刀切。如果您还有相关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