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更新时间:2015-11-24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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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些义务是法定的,不能免除的!

1、父母子女之间有什么权利义务?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养子女和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使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2、对拒不履行义务的父母或子女怎么办?
不论是父母或是子女如不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付给赡养费或抚养费,以便通过调解或判决,确定抚养费或赡养费的数额、期限和方法。 在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的方式责令义务人先行付给,以保障子女或父母的合法权益。对拒不执行裁定或判决的,人民法院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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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之间都有什么样的权利义务
我国民法典对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二)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四)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五)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此外,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抚养问题,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父母双方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确定,如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该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父母对未成年养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养子女对养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父母子女之间都有哪些权利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如下相关义务:<br/>
2、人身义务。例如,抚养、教育、保护等;<br/>
2、财产义务。例如,保护其未成年子女的合法财产,出于保护未成年利益的前提,代未成年处分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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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br/>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br/>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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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六十七条<br/>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br/>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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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七十四条<br/>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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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