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后分手 非婚生子也得给抚养费
更新时间:2014-10-09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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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杜某和孙某育有一子,但两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好景不长,两个人分手了,孩子由母亲孙某抚养。作为非婚生子,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算?近期,沙河口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抚养费纠纷一案。2006年,杜某办...
杜某和孙某育有一子,但两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好景不长,两个人分手了,孩子由母亲孙某抚养。作为非婚生子,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算?近期,沙河口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抚养费纠纷一案。
2006年,杜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变成了单身。 2011年,他和孙某相识,并同居。但两个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年后,两个人的孩子出生了。但好日子不长,两个人开始闹别扭,一来二去竟然分手了。孩子归母亲孙某抚养。
今年3月份,因为抚养纠纷问题,孙某以孩子的名义,将杜某告上了法庭。孙某说,杜某有退休金和房屋租金,收入不错,要求每个月支付孩子抚养费5000元。但杜某认为请求的抚养费数额过高,不同意孙某的诉讼请求,只同意每个月支付1500元。
法院审理查明,杜某是大连某厂的退休职工,每月有退休金还有一个房屋用于出租。法院认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杜某和孙某的孩子现在随孙某生活,杜某理应支付抚养费。
考虑到孩子现尚未满两周岁,结合杜某的经济收入来源及大连市人均消费支出等具体情况,且孩子的母亲对原告亦有抚养义务,法院确定抚养费的标准为每月1600元,并按月支付为宜,孙某请求按年支付,事实及法律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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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分手后抚养费怎么争取的
双方应该坐下来进行协商,就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达成一致。
协商时要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未婚生子分手怎么处理抚养费
未婚生子分手,需处理抚养费问题。双方可先协商,达成一致则签订协议;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将依法判决。处理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确保孩子权益得到保障。
未婚生子,分手后抚养费怎么给
未婚生子,分手后抚养费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给,抚养费的数额和婚生子女一样,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计算。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