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更新时间:2012-12-03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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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案例:张女士与前夫于2010年7月协议离婚,并且已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孩子由前夫抚养。现在,张女士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能否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分析:《最高人民法院
案例:
张女士与前夫于2010年7月协议离婚,并且已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孩子由前夫抚养。现在,张女士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能否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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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变更前夫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之后,是能依法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如果是双方协议变更的,只要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并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生活,就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如果双方对变更抚养权没有达成协议,但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具体来说,如果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人民法院也应予以支持。